(原标题: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该规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阅财务报告,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规程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保密义务及经费保障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