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ESG管理水平,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ESG相关政策、目标、风险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战略委员会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