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会议将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十一时正于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0楼统一会议中心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两项普通决议案:第一项为批准采纳《二零二六年股份奖励计划》,相关定义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发出的通函;第二项为在第一项决议案通过后,批准采纳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按指示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在会议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自出席。联名持有人中仅股东名册排名第一者有权投票。填妥并提交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此时原委任视为撤销。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