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前后其他未调整部分仍按原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