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告,对岭南水务(连平)有限公司所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的借款本金19945.24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律师费12.44万元、案件受理费108.79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并确认银行对项目公司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执行结果尚存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