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内控体系建设、审议会计政策、提议聘任或更换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评估风险与合规管理、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等。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提交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