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工作细则自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