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因子公司沂源新康贸易有限公司在2023-2024年度确认贸易收入时未准确区分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导致部分收入按总额法而非净额法核算,现进行前期差错更正。该项调整减少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211,348,582.41元,减少2024年度相应项目各220,358,284.99元。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业绩承诺无影响,亦未导致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已就该事项函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