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玲】)
吴玲声明被提名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声明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或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