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6年2月3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未在最近36个月内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