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明确对外财务资助的定义及例外情形,禁止向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签订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并要求提供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资助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涉及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评估被资助对象的偿债能力,并披露风险与公允性。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前期调查与后续跟踪,内审部门负责监督,审计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须披露资助内容、对象情况、风险措施、董事会意见等;若出现逾期未还或被资助方财务困难,应及时披露并说明补救措施。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