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顺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海外監管公告,披露其在巨潮資訊網發布的《證券投資管理制度》。該制度旨在規範公司證券投資行為,建立完善的投資決策與風險控制機制,保障資金安全,維護投資者權益。制度適用於新股配售或申購、證券回購、股票及存托憑證投資、債券投資等行為,但排除主營業務相關投資、固定收益類或保本投資、參與配股、長期持股超過10%的投資及IPO前已進行的投資。公司證券投資應遵循合法、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資金來源限於自有資金,不得使用募集資金。控股子公司進行證券投資須經公司同意,並以公司名義開設賬戶,禁止使用他人賬戶或提供資金予他人投資。董事會及股東會根據投資金額佔淨資產比例分別擁有審議權限,並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內審部門每半年檢查一次,審計委員會與獨立非執行董事有權監督。公司須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證券投資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