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制度明确外部信息使用人指在信息披露前因法定或特殊原因获知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所涉信息包括经营、财务、投资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内容。公司向外部报送信息时,须确保报送时间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且内容不少于业绩快报。外部信息使用人需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登记,并书面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导致信息外泄,须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未经公司同步披露,外部单位不得在文件中使用相关信息。违反制度者,公司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追缴非法收益,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