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宝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管理要求。规定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减持计划披露要求、买卖窗口期限制、短线交易处理等内容。同时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且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