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情形、生效条件、工作交接、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对商业秘密负有持续保密义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