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1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