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及建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结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事会改革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并相应废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上述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有关建议修订的详情将载入通函,并与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一并刊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dfem.wsfg.hk/),并按H股股东选择的方式送达。
于本公告刊发日,公司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罗乾宜(董事长)、张少峰;董事张彦军、孙国君;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峰、曾道荣、陈宇。
承董事会命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冯勇
联席公司秘书
中国·四川省·成都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