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
交易方為Morgan Stanley Bank, N.A.,於2025年10月16日進行兩項交易,均屬衍生工具類別中的其他類別產品,性質為客戶主動利便客戶賣出。第一項涉及與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關的衍生工具,參照證券數目為700,到期日為2027年5月28日,參考價為$18.4300,已支付/已收取的總金額為$12,901.0000;第二項參照證券數目為1,700,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0日,參考價為$18.4506,已支付/已收取的總金額為$31,366.0200。兩項交易完成後,交易方及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的相關證券數額均為0。
所有交易以人民幣進行,有關證券為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A股。Morgan Stanley Bank, N.A.是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第(5)類別聯繫人,交易為其本身帳戶進行。該機構最終由摩根士丹利擁有。
上述資訊為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所要求的交易披露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