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0月15日,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執行人員接獲關於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披露。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0月14日進行兩項交易。第一項為賣出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300股,總金額為5,593.0000美元,最高價為每股18.6700美元,最低價為每股18.5500美元,交易性質為建立新的追蹤指數ETF,相關證券佔已發行該類別證券少於1%,且佔該籃子證券或指數價值少於20%。第二項為買入普通股600股,總金額為11,146.0000美元,最高價為每股18.6300美元,最低價為每股18.5500美元,交易性質為進行既有的追蹤指數ETF的交易。
所有交易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身帳戶進行,涉及的是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A股,交易以人民幣計價。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為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第(5)類別聯繫人。
上述交易屬於私有化過程中透過協議安排所引發的披露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