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公告 – 由Orient ZhiSheng Limited发行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于2028年到期之300,000,000美元浮动利率担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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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t ZhiSheng Limited(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发行于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浮动利率担保债券(股份代号:5953),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股份代号:03958)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东方证券(香港)、中国工商银行(亚洲)、工银国际、工行新加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渣打银行、汇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农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申万宏源(香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华泰国际、民银资本、东兴证券(香港)。
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债券仅向专业投资者(按《上市规则》第37章节定义)发行债务证券的方式上市及买卖,详情载于2025年9月24日刊发的发售通函,预期上市将于2025年9月30日生效。同时已向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债券列入官方名单,并批准在欧MTF市场专业板块上市交易,预期批准将于2025年9月30日生效。
于本公告日期,发行人独立董事为卢媛媛女士;担保人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龚德雄先生、鲁伟铭先生、卢大印先生;非执行董事杨波先生、石磊先生、李芸女士、徐永淼先生、任志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弘先生、冯兴东先生、罗新宇先生、陈汉先生、朱凯先生;职工董事孙维东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