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效益。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建议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下设战投与科技创新部,负责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提交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