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与协调、内部控制评估等。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违规行为提起诉讼等职权。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计划、报告及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