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约束力。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债券发行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提案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时,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的投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2025年8月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