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本次大会。1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通知。大会现场会议于1月21日上午10:00召开,由董事长孙国君主持,律师列席见证。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7,00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3%。网络投票股东共40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082,661股,占0.602%。
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股139,938,961股(99.896%),反对股64,200股(0.046%),弃权股81,900股(0.058%)。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10,436,561股(98.619%),反对股64,200股(0.607%),弃权股81,900股(0.774%)。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