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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 东方明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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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明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10日 13: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 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3CD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听取各项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推选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投票表决。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交流环节。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为充分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拟聘用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岸传播”)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广集团”)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上海文广集团同意以有偿、独家方式授予五岸传播“文广集团视听节目内容”“视听节目内容权利”的对外转授权利,五岸传播可以自己名义对上海文广集团视听节目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版权及相关权利经营。本协议为前期视听节目内容运营业务的续签,此前该关联交易已纳入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其交易额将继续计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2023年 11月、12月,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积金额为1.68亿元,该项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公司于2023年 6月 28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并进行了披露。 2024年 1月至本次公告日止,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已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为 3.98亿元,该项关联交易额度已包含在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并进行了披露。过去 12个月,除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累积次数为 1次,累积金额为 6亿元,为上市公司与上海文广集团共同对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见本议案第九条“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自有资金对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过去 12个月,上市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 0。上海文广集团持有公司 46.69%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五岸传播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文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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