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498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3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6万元(含税)。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