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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纸业: 太阳纸业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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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阳纸业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公司章程摘要】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三条:公司于2006年10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于2006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189,606股,于201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095,238股,于201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4,535,119元。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依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优厚回报。 -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等。

第三章 股份 -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794,535,119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1元。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职权。

第五章 董事会 - 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三十四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

第七章 监事会 -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 - 第一百四十九条: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股票分红等,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送出、公告方式进行。 -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原因解散。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应当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等。

第十二章 附则 - 第二百零一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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