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06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第一条:增加“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
- 第二条: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十一条:增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例外情况,以及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和限制。
- 第二十八条:无变化。
- 第二十九条:无变化。
- 第三十三条: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债券持有人名册的权利。
- 第三十五条:增加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 第四十一条:增加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职权。
- 第五十四条:将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低至1%。
- 第六十八条:增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处理程序。
- 第七十六条:无变化。
- 第九十五条:增加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的限制,以及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 第九十七条:增加董事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报告和决议程序,以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商业机会的例外情况。
- 第一百零三条:增加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二十三条:将“半数以上董事”修改为“过半数董事”。
- 第一百四十四条:增加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五十四条:将“半数以上监事”修改为“过半数监事”。
- 第一百五十六条:将“半数以上监事”修改为“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不再区分“股东会”(有限公司)和“股东大会”(股份公司),故将本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