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024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导致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郑合明、孔德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何啸威、刘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彭玲、马汉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判断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结果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