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占1/3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拥有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监事会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导致公司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需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由监事会办公室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此外,规则还对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