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提名委员会认为伊志宏女士、李音女士、谢春晓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三位候选人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无重大失信记录或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