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由董事柯国强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3,725,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1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781,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5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