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7月进行了修订。章程中明确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公司由原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地在江苏省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6249663766N。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回购、转让,股东和股东大会的权利与运作,董事会和董事的职责,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监事会的构成和职能,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流程,通知与公告的方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此外,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程序和一些附则内容。
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公司需确保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公告、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公告发布后即视为相关人员收到通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也通过类似方式送达。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在指定报刊上公告。公司解散时,需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解散、合并或分立时,登记事项变更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也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需列明出席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比例、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的,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即刻就任。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董事为自然人,若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罚、担任破产企业高管负有个人责任、担任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个人债务未清偿、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的,原董事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但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原则,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










